3月19日下午3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由传销引起的诈骗案件。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间,胡某等人以“万钧国际”的名义,组织、领导实施传销活动,胡某个人获利约人民币3000余万元。在民警追查其赃款去向的时候,发现了胡某被马某多次骗取钱财。马某冒充“神婆”给胡某看风水,假借为其做善事、修建寺庙等事由为名,先后骗取胡某410余万元。
胡某信封建迷信,便找人算命、看运程,后通过他人介绍结识被告人马某,被告人马某陆续以算命为由要求胡某向其汇款,并不断抬高数额。2014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马某假借为胡劲松做善事、修建寺庙等事由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币400余万元,少量钱款用于购买放生龟、鱼,部分钱款以五年定期的形式存于其母亲和弟弟的账户。
在法庭上,马某一直强调,自己从小就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她做这些是在帮助那些客人,客人送的钱都用来购买龟、鱼放生了,或者用来为客人做善事了。她也常常对客人说,不能做犯罪、犯法的事情,如果知道胡某的钱是非法所得,也不会拿了。同时,马某辩解自己是“神灵附体”,不仅能给人看风水还能看八字,从13岁开始给人看风水,至今已经给人看了28年的风水了。然而当记者问到,有没有给自己看过风水的问题,马某却改口说算命的人给自己是看不准的。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申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二、被告人马某违法所得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