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窝案

浏览次数:21591次 更新时间:2012-02-03
窝案一般指一群由掌了权的腐 败分子组成的腐 败团伙,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


2008年8月,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中纪委“双规”,随后爆出窝案: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已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获刑20个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综合司司长邹林等被牵出。

2008年6月8日,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前证监会副主席)被“双规”

2008年8月13日,郭京毅(商务部司法巡视员)被双规

2008年9月26日,邓湛(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在北京的家中被刑拘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2008年10月15日,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被“双规”

2008年10月27日,刘伟(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被“刑拘”。


首创5折售别墅

据悉,检方认定的行贿者有10余家单位和个人。

首创设立外资公司以后,为感谢郭京毅和刘伟的帮助,给两人以5折价格,从首创公司下属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北京西三旗的雪梨澳乡小区,各售出1套别墅。两人比邻而居。

郭京毅还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徇私舞弊助某公司逃避外汇检查,受贿共计387万余元人民币。此外,与郭京毅关系密切的北大同学,时任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张玉栋,多年来接手郭京毅介绍的审批企业业务,并给郭京毅高额提成。据检方查实,郭受贿金额78万余元。

郭京毅被指收受国美贿赂

另外,与此前沸沸扬扬的传言相印证,郭京毅被指在国美上市过程中予以了帮助,按照需求设计制度,共受贿110万。

跨部合作把持外资审批

据了解,外商投资审批所涉及的部门包括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郭京毅、刘伟、许满刚三人多年来在这几个单位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多次合作国际经济仲裁案,私交颇深。

郭京毅多年把持对外商投资审批出具法律意见工作,刘伟负责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和审核工作,许满刚司职外汇管理审查。2002年间,郭京毅已升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副司长,当时首创公司欲设立外资公司,找到郭京毅帮忙。郭找到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的刘伟,两人合力提供帮助。检方认定,这笔交易中,郭京毅获利123万余元,刘伟获利124万余元。

10年合作介绍业务提成

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张玉栋是郭京毅北*律系1982级国际法专业同班同学。思峰律所专职外资法律事务,世界500强中多家企业都曾是这家律所的客户。张玉栋曾向郭京毅,邓湛承诺,如果郭、邓成功介绍代理项目,可以按照律师费的5%到15%提成。

邓湛和郭京毅给前来办理审批事务的公司一些指点,介绍成为思峰律所的客户,而思峰律所办理的项目,郭京毅等人关照有加,审批时间相对很短。据指控,3人合作近10年之久。据检方查证,张玉栋多年来以出钱给郭京毅买房、买车为名,分3次行贿郭京毅78万余元。59岁的邓在行将卸任时,向张玉栋开口,“借”了165万余元房款。邓在退休之后被牵连入案。

助力国美修改法规受贿

2004年,国美电器欲借壳海外上市,将65%股权转让给一家外资公司,但该比例超过了法规规定的外资占股上限。不久后,商务部的这一限制被新的法规取代,外资占股限制被放开。知情人称,郭京毅在背后的运作。

据悉,国美董事会主席黄光裕与张玉栋关系非同一般,黄通过张与郭京毅熟识后,以重金令郭京毅出手相助,为其资本腾挪扫清了障碍。这是郭京毅式立法*———利用手中修改、解释商务法律法规的权力,手法极为隐蔽。

2006年11月1日,国美宣布收购另一家电器公司。此前4天,商务部就这起电器收购案举行听证会,这是商务部对零售业的并购活动进行的首次反垄断调查听证会。参会家电业巨头均投了反对票,会后在商务部未作出最后表态的情况下,这家电器公司突然宣布成功合并。

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该办公室副主任由郭京毅兼任。

检方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某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某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


据悉,郭京毅被控受贿800多万元,其中包括接受房产贿赂获利165万元。检方指控“四宗罪”:

指控一:受贿为国美电器公司并购铺路

检方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人民币110万元。

指控二:帮忙设立外资公司半价买别墅

检方认定:首创集团的一家公司欲设立外资公司,时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副司长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从首创集团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半价购买别墅,获利123多万元,刘伟获利124多万元。

指控三:共同受贿387万助某公司逃避检查

检方认定:郭京毅与许满刚收受巨额贿赂人民币387多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

指控四:受贿78万给律所介绍业务

检方认定:张玉栋多年来以出钱给郭京毅买房、买车为名,分3次行贿郭京毅78多万元。

指控中,郭京毅最大一笔受贿是与许满刚联手做的。许满刚任职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

2005年,某公司因违规使用外汇,遭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查。郭京毅受托后,找到许满刚,后者在检查中徇私舞弊。事后,两人收受该公司巨额贿赂,其中包括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共计人民币387万余元。


1982年至1986年,他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毕业后即到外经贸部条法司工作,曾在投资法律处工作多年,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外经贸部并入商务部之后,郭
郭京毅郭京毅
京毅仍然担任条法司副司长,并于2007年3月升为正司级巡视员。2008年8月,郭京毅被中纪委“双规”。他也因此成为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2010年5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郭京毅*窝案8名涉案人员一审判决书如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二中刑初字第266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邓湛判刑

被告人邓湛,男,63岁(1947年3月3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大学文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曾任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住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9号院2楼1604号。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9月19日被羁押,同年9月28日被逮捕。

被告人邓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

杜宝忠判刑

被告人杜宝忠,男,42岁(1967年7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山西省阳泉市,硕士研究生,原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行政法律处处长,住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号赏竹阁2楼2单元1302号(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8年10月23日被羁押,同年11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杜宝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10月23日起至2010年6月22日止)。

郭京毅判刑

被告人郭京毅,男,45岁(1965年5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大学文化,原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巡视员,曾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投资法律处处长。住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8号院俊景苑D座2单元903号。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9月19日被羁押,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

一、被告人郭京毅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之日起计算),剥夺*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六百七十七万二千零三十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冻结在案的“雪梨澳乡”B区205号联体别墅一套予以变价,变价款作为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超出部分并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项执行。

张玉栋判刑

张玉栋因向其行贿78万,被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0年8月,郭京毅受贿案二审维持死缓判决,案件终落定。

2011年2月,商务部人事司公布的2010年商务部开除人员名单显示,除了郭京毅外,因贪污受贿获刑10年半的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贸易法律处原副处长荣民也被宣布正式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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