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针对一些地方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回潮蔓延的态势,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山东“4. 08”特大传销案为基础,联合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以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重点,以侦破传销网络团伙犯罪案件为主的专项行动,因“4·08”案发于山东,特命其为“鲁剑行动”。
“鲁剑行动”是直销立法后,多部门联合的第一次打击传销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犯罪案件516起,涉案金额10.3亿元,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3408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9871万余元,打掉传销团伙114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