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牌照风波

浏览次数:3684次 更新时间: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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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7月下旬开始,一篇题为《雅芳再提“单层次直销”的内在必然》的文章,迅速在全国一些关注直销报道的媒体记者手中流转。

该文章称,在2004年2月9日商务部宣布中国将在年内为履行入世承诺而为直销立法之后,国际直销业巨头们空前团结,在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带领下,邀请中国政府代表团赴美考察直销立法,并先后两次应中国政府要求提出立法建议书。而这其中,雅芳都是积极参与者。但据一些业内人士透露,此后雅芳就似乎不再那么“合群”,雅芳(中国)似乎说服了雅芳美国总部不再支持世界直销协会联盟所提出的建议,并单独向中国政 府建言,重提单层次直销之要义。

该文提到,总规模超过800亿美元的世界直销业主要以多层次直销为主,占到80%~90%以上的比例,而即使是单层次也并非只有一层,只不过层级有限而已。雅芳在中国所实行的经营方式也并非纯粹意义上的单层次直销,而是直销与批零店铺经营的一种结合体。造成这种情况本身就是历史所遗留的问题。1998年中国推出传销禁令,10家外资企业获准转型,当时政府推出两张菜单供大家选择,A餐是“店铺+雇佣推销员”,B餐是“仅有店铺而无店外的推销人员”。在安利玫琳凯和中山完美等企业选择A餐的时候,雅芳则主动选择了后者。因此,许多业内人士并不同意所谓雅芳“转型最彻底”的说法,充其量是形式上变化最为显著,这种变化也是在不同选择下选择了不同发展道路而已。而在海外市场,雅芳实行的是一般无二的多层次直销方式,正像2003年美国《商业周刊》一篇报道中所述,正是由于重新焕发了多层次直销的精髓,雅芳在钟彬娴上任三年来一举摆脱颓势,业绩稳步上升。

文章分析认为,在直销立法在即、有希望在经营方式上与海外接轨之际,雅芳在徘徊犹豫之后仍旧坚持在中国所实行的这种“直销+店铺”的试验品。如果以赢利能力为指标,这种经营方式未能体现出雅芳作为直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04年初,雅芳收购美晨集团所持20%股份变身独资时,其合作伙伴便曾透露出雅芳是自2003年才开始扭亏为盈的),而在实践中又不可避免地会与跨国企业的文化理念、公司战略、全球运营发生冲突。一位业内资深专家分析,在此举动背后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就是雅芳用来彰显“转型最彻底”的6000多家专卖店。这些店铺中绝大多数都是加盟连锁店,雅芳自营的店铺仅占极小部分。一旦如雅芳绝大多数同行们所盼望那样,政府出台对店铺限制较为宽松、使人员层级式销售更为灵活的直销法规,继续经营雅芳专卖店将会在竞争中处于绝对劣势。而对店铺不拥有所有权的雅芳不仅无法享受渠道变现所带来的收益,可能还要对专卖店合作伙伴进行经济补偿。看来,这是雅芳在直销立法之前所放出的棋局胜负手,也许这是它输不起的一场比赛。

随着该篇文章的出笼,“雅芳将获得首张直销牌照”传闻开始在一些媒体上出现,消息经国内一些媒体披露后,令本已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直销业再度紧张。也将雅芳公司置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雅芳中国公司高层迅速出来辟谣,并坚称没有首获牌照一说。紧接着,来自权威的渠道消息显示,消息传出来的当天下午,雅芳就受到了来自商务部有关部门的质询。而随即,商务部新闻办人士也正式对外做出回应“到目前为止,商务部没有批准任何企业从事直销活动”。

有文章透露:“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官方已经初步决定以雅芳先行试点,这显然不符合安利利益。如果以雅芳为主,安利将付出巨大的改造成本,如果以安利为主,雅芳的转型成本要相对小一些。而对中国政府来讲,单层次直销更有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但这显然不是安利公司所期待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以退为进,借助公众力量来将雅芳推到前台,以便形成枪打出头鸟的结局,最终推行安利模式。”

雅芳牌照风波发生时,距厦门会议召开不到两个月,业界都有担心,直销法规出台是以安利的多层次直销模式为主还是以雅芳单层次直销模式为主。

据一位资深传媒人士透露,雅芳牌照风波事件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此事是安利在“做局”,但是安利公司此举也引起了多方面的反感。在2004年9月厦门会议之后的一个小范围会议上(业界称为会后会),安利公司被商务部官员点名批评。

原本想借助公众力量来扳回局势,没料到结果还是雅芳胜出,据一知情人士透露,此举成为安利大中华区原法务总监何凯立辞职事件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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